清開靈口服液

發(fā)布日期:2014-11-12 點擊:5565次

【藥品名稱】 清開靈口服液
【成  份】 膽酸、珍珠母、豬去氧膽酸、梔子、水牛角、板藍根、黃芩苷、金銀花。輔料為蔗糖、甜菊素和薄荷腦。
【性  狀】 本品為棕紅色的液體;味甜、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 清熱解毒。用于外感風熱、火毒內盛所致發(fā)熱、咽喉腫痛、舌質紅絳、苔黃、脈數者;上呼吸道感染、病毒性感冒、急性咽炎、急性氣管炎等病癥屬上述證候者。
【規(guī)  格】 每支裝10毫升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。一次2~3支,一日2次;兒童酌減。
【不良反應】 尚不明確。
【禁  忌】 尚不明確。
【注意事項】
1. 忌煙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2. 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。
3. 風寒感冒者不適用。久病體虛患者如出現腹瀉時慎用。
4. 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5. 兒童、孕婦、哺乳期婦女、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6. 發(fā)熱體溫超過38.5℃的患者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7. 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8.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9. 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1.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2.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【藥物相互作用】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【貯  藏】 密封。
【包  裝】 管制口服液瓶  每盒10支
【有  效  期】 30個月
【執(zhí)行標準】 《中國藥典》2010年版一部
【批準文號】 國藥準字Z140211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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